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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》将于2014年11月12日生效。
 
协定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持有效的津巴布韦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,在缔约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60日,免办签证。